電動車消防安全整治標準
一、嚴禁在房屋內(nèi)、封閉式院落以及門廳、疏散通道、樓梯間、公共走道、安全出口等共用空間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及其電瓶(電池)充電,應在室外空曠場地或?qū)S猛7懦潆妶鏊M行停放和充電,并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。
二、擬建、在建、改建的住宅小區(qū)、居民樓院等居住類建設項目,應當按照每戶不少于1個車位的容量,同步規(guī)劃配建具備定時充電、自動斷電等功能的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;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區(qū)、居民樓院,應盡快修建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。
三、單獨建造的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,應采用不燃材料,并與其他建(構(gòu))筑物保持安全距離;設置在建筑物內(nèi)的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,應與建筑物的樓梯間、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之間采用實體墻完全分隔,并單獨設置安全出口。
四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應設置專用的配電箱,線路插座應由取得資格的電工安裝并固定敷設,配電線路必須符合同時充電時的負荷要求,不得私拉亂接電源線路。
五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應配置簡易噴淋、干粉滅火器、獨立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消防設施器材。
六、凡是在樓道內(nèi)堆放雜物、在管道井內(nèi)堆放可燃物、在樓內(nèi)(屋內(nèi))違規(guī)停放電動車或為電動車充電以及公共娛樂場所內(nèi)違規(guī)留宿住人的,一律依法清理。